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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为食品出口注入新动能

新修订《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为食品出口注入新动能

2022年1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新修订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迈入了一个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国际化的新阶段。此次修订旨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筑牢食品安全国门防线,同时为食品出口企业提供更清晰、更便利的指引,有力推动我国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国制造”食品的国际竞争力。

新《办法》的核心变化与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体系重构,监管职责更清晰
新《办法》对原有规章进行了系统性整合与重构,逻辑更严谨,条款更明确。它进一步厘清了海关总署、地方海关以及相关部门在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职责分工,强化了从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进口商审核、口岸查验到后续监管的全链条责任体系。对于出口食品,明确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要求其保证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家(地区)的标准或合同要求,并接受海关的监督管理。

二、 风险管理,监管更科学精准
新《办法》全面引入了风险管理的理念。海关将基于科学风险评估,对进出口食品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于信用良好、安全记录优秀的出口企业,可以享受更低的查验比例、更快的通关速度等便利措施。反之,对高风险产品和企业则实施重点监管。这种“守信便利、失信惩戒”的差异化监管模式,既能有效管控风险,又能大幅提升合规企业的通关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三、 源头管控,强化境外生产商注册
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新《办法》强化了对境外食品生产企业的注册管理。要求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经海关总署注册(部分风险较低的食品除外)。这一规定将监管链条延伸至境外源头,有助于从生产端保障进口食品安全。这也体现了对等原则,为我国食品出口企业在境外争取公平待遇提供了法规依据和谈判筹码。

四、 便利化措施,助力食品出口畅通
新《办法》专门设置了“出口食品”章节,为食品出口提供了诸多便利。例如,简化了出口申报所需随附材料的要求;明确了出口食品因非安全原因被退运或销毁后的处理程序;鼓励出口企业建立完善的可追溯体系。这些措施直击出口环节的痛点,旨在减少程序性障碍,帮助企业更灵活地应对国际市场变化,保障出口贸易的顺畅进行。

五、 信息公开与社会共治
新《办法》强调信息公开和透明度,要求海关及时公布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名单、进出口商备案信息、检验检疫要求、风险预警等。这既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也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预期和指引。鼓励行业协会、消费者等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形成监管合力。

对食品出口企业的启示与建议:
新《办法》的实施,对广大食品出口企业而言,既是更严格的合规要求,也是提质增效的发展机遇。企业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 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深刻理解并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建立健全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仓储运输到出口申报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2. 深入研究目标市场法规:主动了解并确保产品符合进口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合同要求,避免因不符合要求导致退运或通报。
  3. 积极应用风险管理工具:争取成为海关认定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或高信用企业,以享受更多的通关便利。加强自检自控,有效防控风险。
  4. 构建可追溯体系: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系统,确保在发生问题时能够快速定位、精准召回,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和客户信任度。
  5. 保持与海关的密切沟通:及时关注海关发布的最新政策、警示通报和技术标准,主动配合监管,确保信息畅通。

总而言之,新修订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是我国在“大食物观”背景下,统筹发展与安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重要举措。它以更科学的监管、更清晰的规则、更便利的服务,为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构筑了更坚固的屏障,也为中国食品以更高品质、更高信誉走向世界铺就了更宽广的道路。食品出口企业应顺势而为,苦练内功,将合规要求转化为核心竞争力,在新规护航下开拓更广阔的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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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2-09 19: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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